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平桥新闻网 - 信阳市平桥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咨询 >> 内容页

新农合住院报销审批问题

 来源:  作者:  2017-11-23 
  家中80多岁的老人意外摔倒导致骨折,在我市解放军一五四医院住院,意外伤害病人新农合报销需要平桥农合办审批,目前村委会和村卫生室都分别开具了意外摔倒证明,请问还需要什么材料?在哪盖章?请详细告知。

平桥新闻网

赞同来自:

  网友您好,现就您所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因意外伤害住院报销流程:患者出院后将病历复印件、个人受伤经过和村委会证明、医保卡(原农合卡)交到平桥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三楼稽查科。平桥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接到材料后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报销条件的,向患者出具意外伤害审批表。在信阳市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就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在信阳市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平桥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按规定报销。
  鉴于您的情况,目前应该把相关材料备齐后交到平桥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三楼稽查科。咨询电话:0376--3803510


                                         平桥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

Copyright @ 2000-2010 P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平桥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主办:平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平桥区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376-372058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豫ICP备09045549号 著作权保护声明

{$GetSite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