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当年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按国家政策应享有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权利,为何我的孩子今年已十五岁了,为何没有领到?
平桥新闻网
网友您好,根据《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发放办法》第二条,财政拨款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单位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按原资金渠道和办法发放。第三条,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管理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确定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统一发放。第五条规定只有一个子女,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且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又根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第八条,持证人在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应于每年的5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年度审核。年度审核合格后财政拨款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单位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区财政部门确定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统一发放。
网友如有疑问,请垂询平桥区卫计委家庭发展股电话;0376--3800002
平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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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