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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发证

 来源:  作者:  2016-11-09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50学时、80学时的网络研修培训已在宣传发动,广大教师踊跃报名,但对一事不能理解:培训完毕,相应学时计入本周期总学时,不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了。
  一、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20学时、30学时的培训都发证了,连每年一学的公需科目学习都发证,怎么50学时的培训竟然不发证了?可是50学时的培训中辅导老师、优秀学员发证呀。
  二、一旦用证,空口无凭,教师心理不踏实;不发证,主管部门开展业务(如审验继续教育证)逐人网上查验也很麻烦,外省的这一培训也发证了。
  三、不发证,学与不学的差别是一种无形的存在,更易产生管理漏洞和腐败。
  四、证书的设计如果成本过高,可收工本费,谁要证谁交钱,谁不要证谁不交钱,相信广大教师无人反对。
  恳请上级主管部门采纳!

平桥新闻网

赞同来自:

  网友您好,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共100学时,为新一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共分20学时集中培训30学时和50学时网络研修三个模块,根据市教育局教师【2015】418号文件通知精神,正在组织教师报名。
  您提出的50学时培训合格证问题,经了解,如果学员完成培训任务后,由中国教育电视台通过平台系统录入教师本周期总学时,学员可以直接从系统中打印培训合格证,培训单位不再单独发证,现在的公需科目学习合格证也是自己打印的。感谢您对平桥教育的关心、支持!


                                 
                                             平桥区教体局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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