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阳光小区有物业公司,在未经过业主大会、未经过招投标、未经过业主投票通过、在业主毫不知情甚至未见过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下,就进驻了阳光小区并征收物业管理费,开具了发票。同时,又在没有过半业主参加的情况下就召开业主大会,并在没有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就决定对小区供水增压设备进行改造,并收取专项改造费用,开具了发票。
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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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阳光小区有物业公司,在未经过业主大会、未经过招投标、未经过业主投票通过、在业主毫不知情甚至未见过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下,就进驻了阳光小区并征收物业管理费,开具了发票。同时,又在没有过半业主参加的情况下就召开业主大会,并在没有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就决定对小区供水增压设备进行改造,并收取专项改造费用,开具了发票。
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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