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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如何办理失业登记证明

 来源:  作者:  2015-05-15 
  我和妻子都在外地工作,并且都有缴纳社保;妻子工作不稳定,期间并未连续12个月缴纳;现怀孕6个月,且已经辞职在家,孩子也即将出生。在工作地社保局了解如男士领取《生育险》必须让我妻子提供《未就业证明》,我俩的户口均为平桥区,请问农业户口如何开具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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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1﹞23号)文件第三章第十一条,进城务工人员、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在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第十四条第四项,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3711027


                          平桥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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