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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慢性病手续

 来源:  作者:  2015-04-16 
  我是啤酒厂下岗职工,在医院门诊检查被确诊为类风湿关节炎,不需要住院治疗,但必须坚持常年吃药。请问有门诊病历及医院检查单,是否可以办理慢性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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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您好,根据《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及《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区城镇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每年6月和12月进行统一申报、鉴定,参保人员须提供各种病史材料进行鉴定。对类风湿性关节性的认定标准是:(1)晨僵持续每天至少1小时,至少6周;(2)有3个或3个以上关节肿胀,至少6周;(3)腕、掌指、近指关节肿胀至少6周;(4)对称性关节肿胀至少6周;(5)有皮下类风湿结节;(6)X线摄片改变:骨质侵蚀或肯定的骨质脱钙;(7)类风湿因子(1:80以上)阳性。(5)—(7)条必具备1条,且(1)—(4)具备3条。门诊病历及医院检查单一般较难反应出相关病种指征,建议提供住院病历,以便能够鉴定上相应的重症慢性病。


                                   平桥区医保中心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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