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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报销问题

 来源:  作者:  2014-04-14 
  2013年7月份在信阳市中医院生孩子,因为医院属于浉河区,产妇户口是平桥区的,医院以此为由不予办理新农合报销,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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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您好,信阳市中医院自2007年平桥区新农合开始实施,就是我区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08年开始,凡我区参加新农合的群众在市级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手续资料齐全就直接进行补偿。由于您反映的情况不尽详细,我们无从调查,请您打电话(0376)3803510,叙说详情,以便于我们进行调查了解。

                            区农合办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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