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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信阳市明港镇金辉花园鑫阳物业强行停电

 来源:  作者:  2014-04-13 
  我于2007年10月8日在明港镇金辉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因存在着严重的房屋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我们无法入住,长期空置。
  2013年10月,信阳市明港镇金辉花园鑫阳物业擅自停电停水达数月之久,后经明港镇综合执法局出面,物业与2014年1月25日接通水电。
  附:2014年1月14日 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调查了解和与物业公司接触,对于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坚决维护,并已告知物业公司要按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来达到清缴物业费的目的。目前,您家水电均能正常使用,不存在水电不通的问题。对于您与物业公司因物业费产生的争议,建议您主动与物业公司沟通,我们可以居中协调,相信会有一个您满意的结果。
  现明港镇金辉花园鑫阳物业再次擅自停电,请上级领导公正处理此事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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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过调查,物业公司并未停止你的用电,建议您跟物业公司进行沟通或找专业电工对您家里的线路进行检查。



                            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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