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内蒙古呼伦贝尔,于2007年10月8日在明港镇金辉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因存在着严重的房屋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我们无法入住,长期空置。
2013年10月,我们因与物业协商按空置房交费未达成协议,明港镇政府的一名姓吴的兼任经理,以不交物业费为由强行断水断电3个多月,明港物业还电话辱骂(有录音为证)。还威胁说:砸烂门、窗让你无法入住。
河南省信阳市明港镇金辉花园鑫阳物业擅自停电,已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多次向河南省相关机关投诉,明港镇官方答复称我们欠水电费,这与事实不符。电业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们是物业所为。
明港镇政府、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回复,敷衍了事,极其不负责任。至今水电仍没接通。
请上级领导公正处理此事为盼!
2013年1月11日
电话:15547013385
1: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桥区明港镇回复时间:2014-01-07 11:12
网友,您好,经调查,网友所购房屋位于明港镇金辉花园最南面11号楼2单元1楼,住户用电均为一户一表,电费由供电部门收取,物业公司并未对其擅自停电,经与供电部门了解,曾因线路问题和欠缴电费停过用电,目前线路已修好,恢复通电。
2:平桥新闻网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经调查,明港供电部门因线路检修和未缴纳电费曾经停过电,但目前水、电均已正常供应。您反映的金辉花园物业强行停水停电问题,已责令相关监管单位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并进行依法管理,维护住户合法权益。如出现的问题超出监管单位知法权限,建议您走司法程序,镇司法所可提供法律咨询援助。
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4年1月8日
如果您想参与更多讨论,欢迎登陆平桥论坛:http://bbs.xypq.gov.cn/
如果您想咨询有关法律问题,请登录法律咨询:http://www.xypq.gov.cn/law/index.asp
2013年10月,我们因与物业协商按空置房交费未达成协议,明港镇政府的一名姓吴的兼任经理,以不交物业费为由强行断水断电3个多月,明港物业还电话辱骂(有录音为证)。还威胁说:砸烂门、窗让你无法入住。
河南省信阳市明港镇金辉花园鑫阳物业擅自停电,已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多次向河南省相关机关投诉,明港镇官方答复称我们欠水电费,这与事实不符。电业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们是物业所为。
明港镇政府、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回复,敷衍了事,极其不负责任。至今水电仍没接通。
请上级领导公正处理此事为盼!
2013年1月11日
电话:15547013385
1: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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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经调查,网友所购房屋位于明港镇金辉花园最南面11号楼2单元1楼,住户用电均为一户一表,电费由供电部门收取,物业公司并未对其擅自停电,经与供电部门了解,曾因线路问题和欠缴电费停过用电,目前线路已修好,恢复通电。
2:平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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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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