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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诉信阳市明港镇金辉花园物业强行停水停电

 来源:  作者:  2014-01-11 
  我住内蒙古呼伦贝尔,于2007年10月8日在明港镇金辉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因存在着严重的房屋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我们无法入住,长期空置。
  2013年10月,我们因与物业协商按空置房交费未达成协议,明港镇政府的一名姓吴的兼任经理,以不交物业费为由强行断水断电3个多月,明港物业还电话辱骂(有录音为证)。还威胁说:砸烂门、窗让你无法入住。
  河南省信阳市明港镇金辉花园鑫阳物业擅自停电,已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多次向河南省相关机关投诉,明港镇官方答复称我们欠水电费,这与事实不符。电业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们是物业所为。
  明港镇政府、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回复,敷衍了事,极其不负责任。至今水电仍没接通。
  请上级领导公正处理此事为盼!
                             2013年1月11日
                            电话:15547013385
  1: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桥区明港镇回复时间:2014-01-07 11:12
  网友,您好,经调查,网友所购房屋位于明港镇金辉花园最南面11号楼2单元1楼,住户用电均为一户一表,电费由供电部门收取,物业公司并未对其擅自停电,经与供电部门了解,曾因线路问题和欠缴电费停过用电,目前线路已修好,恢复通电。
  2:平桥新闻网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经调查,明港供电部门因线路检修和未缴纳电费曾经停过电,但目前水、电均已正常供应。您反映的金辉花园物业强行停水停电问题,已责令相关监管单位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并进行依法管理,维护住户合法权益。如出现的问题超出监管单位知法权限,建议您走司法程序,镇司法所可提供法律咨询援助。
                         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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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调查了解和与物业公司接触,对于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坚决维护,并已告知物业公司要按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来达到清缴物业费的目的。目前,您家水电均能正常使用,不存在水电不通的问题。对于您与物业公司因物业费产生的争议,建议您主动与物业公司沟通,我们可以居中协调,相信会有一个您满意的结果。


                           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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